今后,西安企业只需凭着商标这块品牌无形资产,即可方便地从银行贷出“真金白银”。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联合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启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拥有的或他人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方式在国外特别是欧美国家非常普遍,绝大多数国家法律都承认商标专用权具有可担保性。
《指导意见》规定,拥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向银行提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申请,在经过商标专用权评估、银行核审后,银企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即可获得银行贷款。
其中,对已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和经西安市工商局认定的西安市著名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各银行将酌情优先办理。
同时,借款人违反贷款合同,逾期不归还贷款,银行可依法取得对质押商标的处置权。截至目前西安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8件,西安市著名商标544件。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在西安市正式启动。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推出,有利于西安市拥有自主品牌特别是高知名度的商标企业加速无形资产“有形化、货币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广大企业在商标专用权融资工作中,提高创立自主商标、培育优势品牌的主观能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