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操作规范
代理记账,应购领统一格式的账簿凭证,账簿和凭证要按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装订或粘贴,凭证和账簿不得涂改、销毁、挖补。对各种账簿、凭证、表格必须保存10年以上,销毁时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验和批准。
一、代制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注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按填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代制会计凭证主要是在审核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代制记账凭证。
(一)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它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例如,个体户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所开具的发票,材料验收入库时填制的收料单,产品(商品)出库时填制的出库单等。代理记账但不代客户制作原始凭证,仅是指导其正确填制或依法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为了保证记账凭证的真实合法性,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审核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例如,开具或取得的发票,其客户名称、业务内容、单位价格金额等栏目应真实完整地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凡属名实不符或项目填列不全的发票,应指导纳税单位加以改正。
2、原始凭证取得的时效性与合法性。原始凭证入账的时间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其凭证上注明的时间应与会计核算期间相符,凭证的取得也应符合现行财务和税收管理法规的要求。
(二)代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的,它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代制记账凭证时,应根据纳税单位原始凭证的多寡和简繁情况,按月或旬到户代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单独填制,也可以按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若干原始凭证汇总填列。
1、根据原始凭证简要概括业务内容,填入“摘要”栏内,可有助于登记账簿和日后查阅凭证。
2、根据会计科目的内容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做到账户对应关系清晰。
3、将记账凭证连续编排号码并附列原始凭证,按月装订成册。
会计凭证是重要的经济资料和会计档案,完成记账凭证的编制后,应帮助纳税单位建立立卷归档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二、代为编制会计账簿
根据记账凭证所确定的会计分录,分别在日记账和分类账的有关账户进行登记的工作简称为过账。代理简易账的记账工作是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在编制记账凭证后根据业务内容按时间顺序记入相关账户即可,实际上是俗称的流水账。而代记复式账的操作就应根据会计账户的特点来进行。
(一)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由纳税单位的出纳人员登记,审核有关凭证和登记内容,使其能逐日反映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的来源、支出与结存的情况,保证账实相符。
(二)总分类账一般应采用借、贷、余额三栏式的订本账,直接根据各种记账凭证逐笔进行登记,也可先编制成汇总记账凭证或科目汇总表,再据以登记。每月应将当月已完成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并于月份终了结出总账、各分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作为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三)明细分类账是总分类账的明细科目,可分类连续地记录和反映个体户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收入等明细情况,税务代理等社会中介机构应根据个体、私营业户所属经营行业的特点,经营项目的主要范围,设置明细分类账。例如,从事饮食服务的业户,可设置“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本年应税所得”、“留存利润”等明细分类账。
明细分类账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其格式可选择三栏式、数量金额式或多栏式明细分类账。登记方法可根据原始凭证逐日定期汇总登记,或者逐笔登记。
税务代理人将上述账簿登记编制完毕,还要进行对账工作,进行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在会计期末即月份、季度和年度终了时进行结账,以确定本期收入、成本、费用和应税所得,同时也为编制会计报表准备数据。
三、代为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提供会计资料的重要手段。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报表比企业的要简单许多工。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要编报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和留存利润表。设置简易账的仅要求编报应税所得表,它除可以总括反映业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外,最重要的是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一)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会计报表应在全部经济业务都登记入账,进行对账、结账和试算平衡后,再根据账簿资料编制,应做到内容填报齐全,数字编报真实可靠。(二)计算准确,报送及时。会计报表要以会计账簿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为依据,反映出表账之间、表表之间严密的数字逻辑关系,既不能漏报,也不可随意编报,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财税机关。
四、代理纳税申报
税务代理人代理建账、记账过程中,对于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应有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在按月结账编制报表的同时,可代理纳税申报事宜。
有关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应单独填报《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它要依据应税所得表按月填报并附送有关财务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上补。如果分月、分次取得所得并已预缴税款,可在年度汇算时计算应补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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